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教学、科研等有关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08年元旦、寒假、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课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元旦
2007年12月30至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2007年12月31日的课调至29日。
(二)寒假
⒈学生放假和收假时间
①放假时间:2004、2005、2006级学生2008年1月26日放假,2007级学生2008年1月30日放假。
②收假时间:2008年3月1、2日报到注册,3月3日正式上课。
⒉教职工放假时间
2008年2月1日至2月27日放假,2月28日正式上班。
(三)清明节
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2日(星期五)的课调至5月4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日)上课。
(五)端午节
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产业单位、附中、附小可照此自行安排。
二、注意事项
(一)坚持假期值班制度
请各单位在放假前3天以前将值班安排表(人员、地点、电话)一式两份报学校总值班室(地点:办公楼 I220,电话:88202212)和学校公安处总值班室(地点:主楼中厅三层,电话:88201110)。此外,学校公安处新校区值班室的地点为:综合服务楼二层,电话:81891110、81891118。
(二)安全工作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消除隐患,落实责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
假期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