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语办〔2022〕7 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征求组织部、纪委和公安部门意见后,拟推荐附属小学马国宏同志申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9月29日
联系电话:81891769
电子邮箱:bksy@mail.xidian.edu.cn
本科生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