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7 00:00:00来源: 点击:

 

 

各学院及各项目学生负责人:
         根据学校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的安排,学校决定在5月11日(周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要求各项目学生负责人进行答辩,每个项目负责人简要介绍个人自身情况、项目来源、项目研究目标及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预期成果,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须用PPT演示),然后,专家提问题学生回答,回答时间不超过4分钟。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项目负责人,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立项资格处理。

 

附件:

    1.第一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2.第二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3.第三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4.第四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教务处

 200857

                        


责任编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