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项目学生负责人:
根据学校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的安排,学校决定在5月11日(周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要求各项目学生负责人进行答辩,每个项目负责人简要介绍个人自身情况、项目来源、项目研究目标及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预期成果,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须用PPT演示),然后,专家提问题学生回答,回答时间不超过4分钟。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项目负责人,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立项资格处理。
附件:
1.第一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2.第二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3.第三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4.第四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教务处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