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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6 00:00:00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自觉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毕业生踊跃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2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二、 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行优良,学业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身心健康。

1.本科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候选人:本科生在校期间两次(含两次)以上荣获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称号,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以上。

2.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品行端正,学习成绩、科研工作突出,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发表论文质量高,毕业论文评价优秀,两次被授予“优秀研究生”或以上荣誉称号。

3.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和社会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评价优良以上,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4.对于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 评选名额:

1.各学院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数量,按毕业生总数(含2012年夏季毕业的本硕连读生)的4%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数量,按毕业生总数的1%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依据评选条件认真评选,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各学院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要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2.学校将在2012届学生毕业前,对学院已申报“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资格、且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以上、经考察合格的学生,授予“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含3×5免冠、正面、红底照片电子版)以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汇总表”(在学生工作处资料下载栏下载)(含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2011年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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