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学校决定中秋节期间9月10日至9月12日放假。9月13日正常上课,为了保证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要在2011年中秋节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稳定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外出或回家的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提高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使同学们安全、愉快地过好中秋节。
二、由于中秋节放假时间较短,各院(部)应尽量引导学生不要回家,并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假日文化活动,营造高雅、文明、祥和的氛围,要教育学生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由于中秋放假期间2011级新生军训刚刚结束,外出同学较多,尤其要教育2011级新生外出要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并将自己的去向在请假的基础上一定要告知本班或同宿舍同学,禁止参加格调低下、封建迷信、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和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三、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违反纪律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中秋节放假期间要继续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晚汇报制度,严格禁止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等违纪现象。广大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保证学生宿舍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章用电和使用违章电器,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打架。各院(部)要切实将学校相关规定传达到每位同学,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五、由于当前为安全稳定敏感时期,各院(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对信息的研判能力,加强信息报送。
六、各院(部)要加强值班,保证每个院(部)每个年级有一名辅导员在南校区全天值班,学工处将对辅导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全体学生工作干部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深入学生公寓,关心广大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学生中的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七、各院(部)要在2011年9月12日晚上进行晚点名,清查学生返校情况。
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