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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本科生总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0 00:00:00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了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促进南校区优良学风校风建设,学校决定近期进行2009~2010学年本科生总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总评工作从8月23日至9月20日进行。参加总评学生为我校2007、2008、2009级本科生。

   

二、工作任务及方法步骤

1.主要内容

(1)总结评比院(部)学年学生工作;

(2)评选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3)评选优秀辅导员;

(4)2007级本科生依据《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2002年版本)进行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2008、2009级本科生依据《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版本)进行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

(5)2007级本科生依据《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条例》(2002年版本)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2008、2009级本科生依据《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条例》(2010年版本)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6)国家奖学金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励志奖学金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2.学年总评工作分6个阶段进行

(1)动员学习阶段

各院学生班要集中利用若干天时间,从辅导员到全体学生,进行层层动员,提高学生对学年总评工作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尤其要组织2008、2009级本科生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测评办法和奖学金评定办法,使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各项具体内容。

(2)总结阶段

    总结是学年总评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是:

①各学院要实事求是地撰写学年学生工作总结,同时要附相关支撑材料;

    ②各学生班要认真总结上学年在班级制度建设、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及开展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制定出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③辅导员要依照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要求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带班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

④每个学生均要对照《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中各模块测评细则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我评价,按模块写出个人总结(总字数不少于1000字),并填写《学生学年鉴定表》相关内容。

(3)民主评议阶段

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各班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以班或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每位同学进行认真评议,充分肯定该同学各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不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测评阶段

    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是总评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学院和班级要在抓好动员、学习、总结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做好测评工作。

①2007级本科生建立学生个人特别表现申报制度;2008、2009级本科生需全面准确的统计学生个人加分项信息资料,每个加分项必须有相关的支持材料。

②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应加强对班级测评工作的领导,要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偏差;

③学生测评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测评;

(5)评奖评优阶段

①奖学金评比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必须严格把握条件,不得降低标准。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结束后,在符合院级以上优秀学生条件的学生中,首先评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然后再评定学校奖学金。

②严格控制评奖评优比例,不得突破上限。

a.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定比例:名额另行通知。

b.学校奖学金评定比例:

特等奖学金   1%

一等奖学金   4%

二等奖学金   10%

三等奖学金   15%

单项奖学金   6%(只针对2008、2009级本科生)

c.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2%。

    d.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比例:本学院班级总数30%。

    e.优秀辅导员评选比例:按本科生辅导员人数的20%推荐。

f. 评选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模块考核优胜单位若干名。

③ 各学院2008、2009级本科生由于国家奖学金所造成学校奖学金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单项奖学金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严格审核,宁缺毋滥,严把标准。

(6)鉴定阶段

评奖评优阶段结束后,学生班根据该同学一年来的表现填写《学生学年鉴定表》里“班级鉴定”,辅导员审核签字确认,学院签署意见,并归入个人档案。

 

三、具体要求

1.学年总评工作是对过去一年学生工作和学生综合素质的一次大检阅,与学院、班级、特别是学生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发挥学院的主导作用,把它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2.各学院要组织全体辅导员和学生认真学习本文件,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各项总评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总评工作过程的管理。

3.学年总评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应及时公示测评、评奖、评优结果,并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4.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得变通比例,不得拆分各种奖学金。

5.各学院要在总结上学期学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本学年度学风建设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6.各学院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学年总评工作,从9月21日起向学校全面、系统地汇报本单位总评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提交相关材料,主要有:

(1)学院学年工作总结;

(2)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申报材料(每班申报材料不少于2000字)及名单;

(3)优秀辅导员申报材料及名单;

(4)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每人申报材料不少于2000字)及名单;

(5)模块测评结果及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和M2模块前10%学生的名单及获奖情况;

(6)本学院2009~2010学年度按年级在册本科生人数。

所有上报材料请提供学院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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