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通知
根据学工处统一安排,8月25日至9月3日集中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和国家助学贷款续放相关手续。有部分学生未能按学校要求按时办理,为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放款,学校决定近期为未按时办理学生集中补办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未按时录入回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研究生)
未按时签署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凭证学生
二、办理时间:9月8日10:00——17:00(中午照常办理)
三、办理地点: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
四、工作要求:
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关系学生切实利益,各学院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相关学生。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未按时办理续放手续的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了解本通知内容;如有学生个人原因不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需要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由辅导员签字同意;如有学生因休学、退学、出国、外出实习等原因无法办理的,由辅导员签字说明;签字单于9月8日之前上交学生资助办公室。本次未办理的,不再予以补办。
对于需要录入电子回执的生源地贷款学生,尚未拿到受理证明和合同的,请督促学生尽快联系其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拿到受理证明和合同的,请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录入手续。
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