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内贷款还款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0届本科毕业生校内贷款偿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于2010年5月20日、21日集中办理了2006级本科生校内贷款还款工作。现仍有部分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还款手续,为确保他们顺利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学校决定再次集中办理还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0年6月23日14:30~17:00;
二、凡是符合学校规定的减免条件的,需要在还款手续办理现场提交《校内贷款减免申请审批表》,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予以减免。审批未通过者需要在毕业前办理还款手续。
三、对确有特殊困难毕业前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学生,需要在还款手续办理现场提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内贷款延期还款审批表》,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缓期还款。缓期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若到期仍不能按时偿还全部贷款的,将按每年加收10%的滞纳金(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加收5%的滞纳金,6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整年计算)。
四、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必须按时偿还贷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