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充分总结并展示各院(部)2010—2011学年度学生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促进我校学生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现决定对各院(部)2010—2011学年度学生工作进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依照新修订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执行,考核采取院(部)自评、材料审查、学校考评、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方面的考评要求如下:
1、院(部)自评:各院(部)依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全面、客观的总结本单位工作,撰写总结报告,并进行自评打分。申报附加分时要附以证明材料。各院(部)要将相关支撑材料按照模块和考核指标进行梳理,制作目录,与总结报告、自评结果、一并于10月21日(本周五)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2、材料审查:材料审查小组将对各院(部)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于10月22日—26日在行政楼116会议室进行集中展示,在审核结束后给予评分。在展示期间,学校考评小组也将对材料进行参观、审阅,以促进对院部工作的了解和交流。
3、学校考评:学校聘请各学院书记及新生部主任等作为专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学校考评小组。各院(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将本单位一年来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以PPT演示文稿形式进行介绍,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学校考评小组成员对该单位工作进行考评打分。学校考评时间拟定于10月27日进行。
4、学生评价:学校将从各院(部)随机抽取学生以无记名方式对该院(部)学生工作进行测评。此项工作将在本周内开展。
二、各院部要认真做好总结及材料的梳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间节点有序进
三、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本次院(部)学生工作考核是依照新修订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执行,在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可随时向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进行反映。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