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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9 00:00:00来源: 点击:

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净化校园学习环境,严肃考试纪律,学校决定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在全校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把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和强化考试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坚决清除考试工作中的腐败现象。

    二、切实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

    1、各院(部) 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成绩考核条例》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考风考纪教育,要重点抓好存在侥幸心理、企图作弊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坚决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

    2、各院(部)要向广大学生宣传有关的考试规章制度,利用近年来发生的考试违纪案例做好警示教育,营造以遵守校规校纪、刻苦学习为荣,违反校规校纪、考试作弊为耻的舆论氛围。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文明诚信的考场文化。对考试的组织工作要科学、合理,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做到隔行隔列安排座位,不能隔行隔列安排的要有相应的预防措施。

    2、辅导员不直接参与监考(按照监考人员对待),但必须到考场了解本人所带班学生考试情况,把代考事件纠正在考试开始之前。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东西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4、在考试期间,各院(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轮流值班,负责考试巡视工作,对违纪、舞弊学生按学校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迅速做出处理,并于24小时之内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希望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卓有成效地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使我校的优良校风学风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学生工作处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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