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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09:55:35来源:教研科 点击:



各单位:

为凝练我校近年来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陕西省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的推荐及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推荐成果应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具有导向性、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教学成果,基本原则如下:

1.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注重创新。深入探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3.注重实效。教学成果需具备显著的育人成效,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成果突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与实践经验。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联合培养人才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校外人员。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个人作为成果负责人的限报1项,参与的限报3项(含主持),每项成果完成人数限10人。

(三)重点奖励依托教育部、陕西省或学校的重点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在本科教学改革实践与人才培养中创新性强、长效性、凝练成可推广范式并显著提升教学质量的成果。

(四)本科与研究生共用教学成果只能选择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之一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三、成果奖励等级和名额

(一)202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具体奖励名额视申报情况而定。

(二)属于国内首创,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全省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突破、已取得一定培养效益,具有继续推广应用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学校将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从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对获奖成果授予校级成果奖荣誉证书。

四、材料要求

(一)《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及盖章PDF格式)。

      (二)《学院评审意见表》(附件3),系统页面附件材料处上传。

(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4),系统在线填写。

(四)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上传系统)。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PDF格式上传系统,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目录第一部分列入)。

(六)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本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实行各单位限额推荐与学校差额评选。各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荐。

各单位须于2025年9月18日(周四)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发送至jyk@xidian.edu.cn

五、申报程序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时间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统筹规划阶段。7月2日(周三)前,各单位向本单位人员传达文件精神,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题材和类型进行认真论证、统筹规划。

第二阶段:正式申报阶段。各学院(部)成立专家组(至少五人)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及认真初评并对推荐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进行排序,组织推荐成果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服务”线上系统填报,并将《学院评审意见表》上传填报页面附件处,各单位请于9月18日(周四)前在系统上完成申报成果审核工作,并上推荐成果总表。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阶段,9月下旬进行本科生院收到各单位申报推荐后,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下文公布获奖名单。

线上系统https://ehall.xidian.edu.cn/,搜索“教学改革服务”,进入“项目申请批次”页面,选择或者搜索“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点击“申请”进行填报。


六、注意事项


1.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2.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3.学院在成果推荐中要进行严格审查,成果务必真实有效,保证质量;申报材料务必充分翔实;支撑材料应能够充分反映成果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效果。

学校评审后,将对拟获奖成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材料持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实名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通讯地址与电话。

联 系 人:王梦琪 张希颖

联系电话:81891764

附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学院评审意见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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