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全日制计划内2019级、2020级本科生。
(2)名额分配。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后上报捐赠单位备案。具体推荐名额及等级分配如下:
名额 学院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通信工程学院 |
|
1 |
|
电子工程学院 |
|
1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
|
机电工程学院 |
|
1 |
|
光电工程学院 |
|
1 |
|
微电子学院 |
|
|
1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
|
1 |
合计 |
1 |
4 |
4 |
3.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需全部满足: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测评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诚信档案》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以下条件需满足一项: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2021~2022学年所有考试正考成绩均及格,且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前20%;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6)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二)汇顶科技奖学金
1.等级设立
特等奖:1人,每人15,000元;
一等奖:2人,每人10,000元;
二等奖:3人,每人5,000元。
2.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全日制计划内2019级、2020级本科生。
(2)名额分配。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后上报捐赠单位备案。具体推荐名额及等级分配如下:
名额 学院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通信工程学院 |
|
1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
1 |
1 |
微电子学院 |
1 |
|
|
人工智能学院 |
|
|
1 |
合计 |
1 |
2 |
3 |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4)各奖项2021~2022学年专业排名要求:
特等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5%;
二等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
在满足专业排名要求的前提下,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研究或创新发明、学科竞赛或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取得显著成绩或产生良好影响者优先考虑。
(三)华为奖学金
1.等级设立
不分等级,2人,每人10,000元。
2.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全日制计划内2020级本科生。
(2)名额分配。以上学院各推荐1人,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后上报捐赠单位备案。
3.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需全部满足: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所有考试正考成绩均及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沟通,在本专业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作用和影响力;
以下条件需满足两项:
(4)在权威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学生一作发表过论文,或有高水平专利的;
(5)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6)在国际及国内重大科技赛事(ICPC、数学建模、电子设计、CTF等)中斩获重要奖项;
(7)曾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等高水平奖学金。
(四)小米奖助学金
1.奖项设立
小米特等奖学金:5人,每人20,000元;
小米奖学金:20人,每人5,000元;
小米助学金:10人,每人5,000元。
2.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学校全日制计划内2019级、2020级本科生。
(2)名额分配。奖、助学金由各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后上报捐赠单位备案。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助学金名额 |
通信工程学院 |
3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1 |
光电工程学院 |
1 |
1 |
物理学院 |
1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
人文学院 |
1 |
|
外国语学院 |
1 |
|
微电子学院 |
2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1 |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1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1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1 |
合计 |
25 |
10 |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6)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专利,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等;
(7)申请助学金学生需为学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优秀学生优先。
(五)仁心筑梦奖学金
1.等级设立
仁心筑梦特等奖学金:4人,每人10,000元;
仁心筑梦奖学金:12人,每人5,000元。
2.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所有全日制计划内2019、2020级本科生。
(2)名额分配。各学院推荐1人,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后上报捐赠方备案。
3.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需全部满足: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有较强的协作精神;
(3)2021~2022学年所有考试正考成绩均及格;
以下条件需满足一项: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检索(SCI、EI、SSCI、CSSCI),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6)在国际和全国性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大学生竞赛中获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前三完成人,范围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前三完成人);
(7)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和国家争得荣誉。普通大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成绩需经由学校体育部认定);
(8)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六)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1.等级设立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12人,每人20,000元;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12人,每人10,000元。
2.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学校全日制计划内2019级、2020级本科生。
(2)名额分配。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奖学金评选,1名学生参与助学金评选,最终各推荐12名学生上报捐赠单位备案。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分计算规则及考试大纲》(见附件8)组织基础分评定。学校将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
3.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2)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文章应着重突出学习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500字,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参考资料及范文可参照“立德树人中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3)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其中奖学金要求在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20%;助学金要求通过学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
二、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申请学生需认真填写对应的《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并附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及成绩单、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
3.学校评审。学校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要求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学校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至捐赠单位备案。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本年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原则上,社会奖助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兼得。同一学年,各类社会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3.材料填写不认真、不完整或内容不真实者取消评选资格,未按时上报的学院视为弃权,名额分配至其他学院。
4.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奖助学金材料按要求报送,电子版材料(分别以奖助学金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通过OA系统报送,纸质版材料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南校区办公楼212室。
联 系 人:杨 帆 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电子邮箱:xgczzb@163.com
本科生院
2022年11月18日